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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9-24

科安函[2013]27号

 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安全生产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周密部署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深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求,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贯彻总公司《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盐发安全〔2013〕4号)要求,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进行督查、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对今年以来各种检查发现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各类隐患,要迅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改全覆盖、零容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装置和设施,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外来施工人员及其他外来进厂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认真做好进厂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据有关部门预告,近期我国多地气候变换异常,直接影响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恶劣天气的变化和影响,切实做好各类恶劣天气的应急防范工作,要针对性地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并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要求。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领导值班计划报总公司科技安全环保部,传真:010-83063856。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